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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施教區范圍
二、招生對象
三、施教區確認
1.學生及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戶籍和有效房產是確定其施教區的主要依據。
2.有效房產的認定條件。
適齡兒童、少年及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的不動產證(或房產證)是認定房產是否有效的唯一依據。初審登記時,學生監護人須提供合法、有效的不動產證(或房產證)原件。
如辦理房產抵押貸款,須提供不動產登記中心出具的“房屋權屬證明”。
如持祖父母(或外祖父母)不動產證(或房產證),申請就近入學的,必須同時具備如下條件:①父母、學生的戶口必須與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在同一戶籍上。②學生本人及其父母無住房(須提供不動產登記中心出具的無房證明);或者學生的父親(或母親)為獨生子女,父親為獨生子可以祖父母的房產入學,母親為獨生女可以外祖父母的房產入學。
以下情況不作為入學的依據:
(1)招生登記前未取得不動產證(或房產證),僅提供購房發票、購房合同的不作為入學依據。學生監護人購買的未交付房產不作為入學依據。
(2)房產與他人共有的,不作為入學依據。
(3)學生與房屋產權人、戶口簿戶主非直系關系的,此房產、戶籍均不作為入學依據。
(4)房產性質為純商業用房的不作為入學依據;車庫等附屬用房不作為入學依據。
(5)國家法律法規禁止交易的房產,交易后,不作為入學依據。
(6)房產買賣,僅提供中介合同或公證書的,不作為入學依據。
3.以農村集體土地自建房或集資房作為入學依據的,戶籍地址必須與房產地址一致。
4.戶籍地址與住房產權證不一致的。
(1)符合戶口遷移條件的。在初審登記前辦好戶口遷移手續后,依照房產地址優先就近入學。
(2)城區拆遷戶未定居,現過渡居住的(須提供房屋征收協議原件),其子女入學按原居住地、原戶籍所在地報名入學。拆遷戶已落實居住地的,按現居住地所屬學校報名入學。拆遷過程中貨幣安置的,如在城區有房產,按房產地址就近入學;如在城區無房產,統籌安排至有空余學位的公辦學校。
(3)在城區購房的非城區戶籍人員子女,戶口未遷入城區的,視施教區內公辦學校學位情況由施教區內學校負責初審登記,如學校學位緊缺,可調劑到有空余學位的公辦學校。
同一房產原則上6年內只安排一個小學入學學位,3年內只安排一個初中入學學位(同一家庭多胞胎和符合政策的二孩、三孩可以入學)。
四、招生程序
(一)施教區招生
1.網上報名
為方便廣大群眾,提高教育服務效能,今年我市城區義務教育學校繼續實行線上、線下相結合的報名方式,家長通過手機下載“泰州通”APP,進入其操作界面,搜索“陽光招生”進入報名主頁,進行網上報名(每部手機只可為1名學生報名)。7月21日—24日網上填報,網上報名所需材料與現場報名一致。
2.現場報名
未完成網上報名的家庭可以按時到所在施教區學校報名。
注:1.學生與監護人戶籍不在一起的,需提供出生醫學證明或公安部門出具的能證明學生與監護人關系的其他材料。2.申請人提供的所有入學相關的證明材料均須原件,涉及戶籍、房產的相關材料須同時提供復印件。
3.復核公示
(1)信息核對(7月30日-7月31日)
城區各義務教育公辦學校對本施教區學生信息進行核對,確保身份證號、不動產證(或房產證)號等基本信息準確無誤,完成《2023年公辦學校新生入學信息登記表》。7月31日前將核對后的《2023年公辦學校新生入學信息登記表》報教育科(初中郵箱:xhjyjjk @126.com;小學郵箱:xhsxjk@163.com)。
(2)資格審核和實地走訪(8月1日—8月4日)
城區義務教育公辦學校聯合公安、不動產中心、社區等部門對學校留存的新生入學檔案中材料原件的真實性進行復核,對學生實際居住情況進行走訪。對涉嫌偽造、使用虛假證件的,將移交公安機關處理。
(3)公示時間(8月5日— 8月6日)
經復核,符合入學條件的適齡兒童、少年,城區各義務教育公辦學校通過適當形式向社會公示。公示無異議后,各校向適齡兒童、少年或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發放2023年興化市義務教育公辦學校新生入學通知書,并于8月7日前,將施教區內新生招錄結果報教育科備案。(初中郵箱:xhjyjjk @126.com;小學郵箱:xhsxjk@163.com)
(二)統籌類招生
1.統籌學校
小學今年原則上統籌到楚水小學實驗校區、實驗小學文林校區、新生中心小學;初中今年原則上統籌到板橋初級中學九頃校區及興東校區、楚水初級中學本部及昭陽校區、昭陽湖初級中學、臨城中心校初中部。
2.現場報名
咨詢電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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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核 | 李永輝